80年代初,港台之风开始大规模的登陆,人们欣然地接收的同时“上层建筑”
方面则是“犹抱琵琶半遮面”
一股东南风把国人给刮蒙了。
学子们更是把青少年的颓废思想归罪为灌了“美酒加咖啡”
的“迷魂汤”
上边往港台歌曲上不停地贴“标签”
规定什么歌是“黄”
什么歌是“红”
就连小城故事都被列入“靡靡之音”
的行列。
那时邓丽君演唱时还只是露了肩背,国人就受不了了,被封闭了太久的国人的大脑,其少见多怪和免疫力低下的程度,于此可见一斑。
其实“邓”
本人并非是一个“颓废者”
不过是以她独特的演唱风格表现着女性的柔情与婉转,幽寂与典雅,显示出传统文化中女性的美好。
不是吗?他那清澈的眼神,她脸上荡漾着的纯情的微笑难道不正象一位大家闺秀吗?抑或是一位典雅的尊贵夫人?只可惜“红颜薄命”
英年早逝!
在歌坛上还很少能找得出来能够把“声”
和“情”
表现得这般柔婉的歌星。
在“邓”
的歌曲中,路边的野花你别採也是受过“黄封”
的,歌名听起来就有些“那个”
为什么?我们这个有着几十年“革命传统”
的泱泱大国,怎么可能跟“野花”
扯在一起了呢?那话听起来就“不像话”
!
不仅“不像话”
那话连提也都不要再提!
那么“路边的野花到底可不可以采”
?如果说“可以採”
什么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可以“採”
?平头百姓断不可以乱“採”
的,那是败家的根本,学坏的征兆!
然而,如果说是出于“工作需要”
的话,就另当别论了。
前不久某地某机关某人“因公喝酒”
而不幸“牺牲”
其所在单位正在考虑“追封”
为“烈士”
的“光荣”
称号,同理可证,那些“因公採花”
而“累死”
了的“人民公仆”
为什么就不可以享受此“殊荣”
呢?
对此我深表遗憾和同情。
同情和理解之余,我还想对“公仆”
们说几句肺腑之言:别有顾虑!
管他是路边的还是墙角噶啦的,只要是出于工作需要,您尽管“採”
就是了。
谁让咱们身份特殊了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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